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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供销社2018年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 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 2018-07-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农口部门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三位一体”综合改革和社有企业发展。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2018年杭州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推进和社有企业发展,加快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市直机关,依法公开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提高服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公开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三)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坚持便民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二)工作职责。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更新本单位的信息;

四、信息公开内容

(一)公开范围。需要获得我社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人民群众,可以在杭州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上查阅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我社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咨询(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58号604室)。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信息网站平台公开,主要是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杭州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三)公开时限。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主动公开。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单位机构设置;

2、单位财政信息;

3、单位人事信息;

4、公告公示;

5、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不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涉及国家、省、市建设发展战略等项目文件及资料;

2.我社文件中有秘级的文件及其内容;

3.涉及个人隐私的;

4.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信息;

5.其他。

四、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构建公开的载体,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同时,力争使政务公开信息内容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面宽、量大,要求高、纪律严、责任重。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抓,各处室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信息公开信息各项工作目标。

3、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根据我社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信息管理员要树立信息发布安全认识,不得将用户名和口令透露给他人,信息发布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即时申请更改口令。凡因用户名和口令管理不当造成信息篡改和误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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