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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 08- 1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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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杭州市农民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三位一体”农合联为农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供销社 、农合联执委会:

现将《杭州市“三位一体”农合联为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实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供销社相关处室联系。联系人:市供销社基层处田军,联系电话:87810719;市供销社财务处汤丽萍,联系电话:87810718。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杭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附件


杭州市“三位一体”农合联

为农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21〕7号)精神,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我市“三位一体”农合联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根据市委办发〔2021〕7号精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支农专项资金,<span lang="zh-C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6pt; 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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