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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 08- 1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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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委办发〔2021〕7号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21〕7号)精神,抓好改革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落地见效,现将文件涉及的18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折不扣地抓好改革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落实,对照责任分工逐项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导向,按照“工作具体化、项目明晰化”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推进任务落实,明确完成时间。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牵头处室要主动与有关单位对接沟通,加强相互配合和政策配套,做到精准施策、务实管用。协同配合处室要强化协同意识、配合意识,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牵头处室,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分为“季报、半年报、全年报”,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牵头处室负责汇总报送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6月底、12月底分别报送半年、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由基层处负责对各处室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改革重点工作落地和任务完成。未明事项请与基层处田军联系,电子邮箱:tj@hz.gov.cn。


附件:市委办发〔2021〕7 号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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