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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作为

发布时间: 2018-08-0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黎少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强调“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完善农村基本制度体系,构建强化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建立健全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三农”工作队伍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这是未来“三农”工作的最高行动指南。

供销合作社系统作为姓农、为农、务农的我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有着60多年的历史,2万家企业中大部分是面向“三农”的企业,在乡镇有近3万家基层组织,在乡村社区建有提供农民生产生活多样化服务的综合服务社37.4万个,已领办了16.9万家各类农民合作社,在县及县以下有100多万个农资、日用品经营、农产品收购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而且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有丰富的为农服务经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供销合作社不仅应积极作为,而且大有作为。

一是要发挥农业经营服务优势,创新服务模式,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积极作为。供销社利用农资经营企业、基层社、庄稼医院、种植养殖和农机合作社,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建设集农资供应、配方施肥、节水灌溉、农机作业、统防统治、质量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储、加、销的“土地托管”服务有效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通过服务的规模化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途径。

二是要发挥农业产业链优势,提升农业价值链,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中积极作为。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延伸在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可以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农产品电子等流通企业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带动作用,积极领办兴办农民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发挥加工型龙头企业和加工型农民合作社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引领作用,对接种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融合发展。同时,利用土地托管、土地流转等多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旅游、教育、文化产业有机融合,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品牌农业、创意农业特色小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三是要发挥经营服务的组织优势,在带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上积极作为。利用遍布农村的农资店、庄稼医院为一家一户的农民提供农资配送、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种植养殖指导、机耕服务、播种服务;通过“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方式,组织指导小农户生产,发展“订单农业”;依托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积极收购小农户生产的农产品。

四是要发挥“双向流通”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优势,发展农资电商、农产品电商,在解决农民“买难”“卖难”上积极作为。供销社有3687家农资经营企业,其中农资连锁企业2354家、配送中心5551个、连锁、配送网点34.4万个; 有农副产品经营企业3720个,其中农副产品连锁企业882家、配送中心1089个、连锁配送网点5.9万个,还有近100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说有着无可比拟的线下资源优势,近几年发展的农资电商、农产品电商,弥补了线上资源的短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可以有效化解农资买难、农产品卖难的难题。

五是要发挥熟悉农民、了解产业的地缘优势,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在解决农户和新型农业主体“融资难”“融资贵”方面积极作为。供销社借助长期扎根农村、熟悉农民以及农村地区熟人社会的亲缘、地缘、人缘优势,发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基层供销社---股金服务、农合联---资金互助会等以资金互助为代表的合作金融,较好弥补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不足。供销社还可凭借自身的农业产业链优势,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订单质押、农产品仓单质押融资、非标类农产品存货质押融资担保等供应链金融业务,助力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供销合作社依托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开办金融超市,提供融资担保、合作保险、农户小额贷款、小额现金支取、在线理财等服务,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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