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社 | |
| 生成日期: | 2018- 02- 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关键词: | ||
| 内容概述: | |||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供销合作社省财政扶持项目的通知
市供销社本级各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14]4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供销合作社省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6]11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供销合作社省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文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绩效分析等;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
4、项目实施、投资额度等情况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具体要求参照《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
5、担保企业需提供考核自评表、担保对象评价表、担保带动效益表、主管部门评价表和财务报表;担保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和对外担保清单。
6.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和申请文件一律以打印或印刷形式填报,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于6月30日前按申报材料向市供销社和财政局提出申请,逾期或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申报的项目应为2016年以来开始实施的项目, 其中:担保企业申报的项目为补充风险金。财政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农民资金互助会风险金补助等。
附件: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杭州市财政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