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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 01- 1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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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审计局对本级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公告

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供销社本级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11月16日,供销集团收到审计反馈报告以后,迅即行动,全面整改,于2021年1月15日向杭州市审计局递交了整改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整改。供销集团按照社党委的部署要求,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0次召开由集团总经理、各部室负责人参加的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要求。目前,市社和供销集团已起草制定了涉及参控股企业管理、财务内审、风险防控、资产监管等各类规章制度和企业章程14项,拟废止1项,扎牢社有资产管理的制度笼子。截止2021年1月15日,下属公司或企业负责人已上缴归还或调整入账各类资金2137.91万元,其中单位上缴1010.88万元、个人主动上交或归还借款1127.03万元;入账土地和房产39处,启动债权诉讼1起。集团公司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责任和纪律规矩意识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压实责任,任务到人抓整改。根据审计反馈意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由总经理负总责,各部室负责人主动对照清单,认领整改任务,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问题导向,分门别类抓整改。实行“分类化管理”和“项目化销号”,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个别难点问题,做到集中“会诊”,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重大决策科学性不强整改情况

1、针对重大投资事项缺乏监督和风险控制问题,市社起草修订《进一步加强市本级社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通知》、《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防范企业投资、经营、市场等风险。供销集团成立项目投资委员会,做好项目投前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

2、针对未经相关程序放弃股权优先收购权问题,市社起草制定《企业社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供销集团起草制定《杭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交易行为,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3、项目投资缺乏前期研判形成大额亏损问题,市社起草修订了《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企业投资前期研判等风险管控。供销集团已启动对合卉公司资产评估工作,计划通过诉讼、股权出让等方式,解决合卉公司项目历史遗留问题。

4、针对商贸城经营偏离主业问题的整改,市社修订完善《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投资的事前计划论证、事中监控管理、事后投资评价等全过程监管,防控投资风险。逐步调整杭州市农合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业,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构建产供销一体化、实体化运营新格局。

(二)股权变动程序合规性不够整改情况

1、股权变更未经评估及公开招拍挂程序问题的整改,市社起草制定《社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下属社有企业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公开竞标、公示等程序和审批管理权限。

2、关联方交易涉嫌社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市社起草制定《社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社有资产交易程序,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重大事项政策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

1、拆迁补偿收入未按规定及时收回问题的整改,做好追缴催讨等工作。

2、重大投资损失后续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合众集团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市场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4、下属社有企业出借资金给职工用于购买集团本级或下属子公司股份问题的整改,召开专题会议对合众集团班子集体谈心谈话,对涉及人员开展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已全部归还借款本息。

(四)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1、外派董事在董事会比例低于股权比例问题的整改,市供销社深入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杭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重大事项的审核、备案,董事会配置管控要求。

2、监事会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修定了《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外派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派驻董事、监事管理及其履职要求。

3、控股社有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未分设问题的整改。市供销社起草了《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杭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

4、社有企业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成员高度重叠问题的整改。市供销社起草了《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杭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

5、供销集团派驻董事未实行亲属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市社起草修订了《外派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派驻董事、监事管理及其履职要求。

(五)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部分社有企业资产长期滞留账外问题的整改,对本级改制社有企业剥离资产进行全面盘点,进一步明确产权,及时入账。

2、部分房产违规出租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评估和公开出租程序,进一步规范本级社有企业房产出租行为。

3、部分房产低价出租问题的整改,对已到期的房产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并对外公告招租或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招租。对部分房产低价出租差额部分予以收回。

4、部分房产被长期无偿使用或私自转租获利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各企业现有房产出租情况进行专项清理,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二是通过补交租金、停止转租、收缴房租等措施严格规范社有房产管理使用。

5、投资项目的部分土地长期闲置问题的整改,市社起草修订了《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企业投资前、中、后全过程风险管控。通过诉讼、股权出让等方式,解决合卉公司项目历史遗留问题。

6、资金拆借和担保存在权责不匹配问题的整改,供销集团起草修订《杭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杭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供销集团资金拆借和担保等管理要求。

7、社有资产、权益家底反映不全面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合并报表确保能真实反映市本级供销系统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经营情况。

(六)社有企业为农服务的支撑作用不明显

一是终止杭州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行,做好本级及下属5个分公司的注销、清算或股权转让等工作。二是加强制度规范。结合审计提出的为农服务支撑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和相关建议,配合市供销社代拟和推动我市出台《关于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开辟银担合作新模式,杭州农信担保公司与其他担保机构开展批量业务合作,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合作关系,形成“政银担”有效联动,扩大为农服务担保覆盖面。四是市供销社起草修订了《杭州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在资金使用中更加突出为农服务主业,严格规范提取使用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供销集团将继续推动整改问题的全面落实和规范管理,着力在审计成果转化运用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推动供销事业发展、为农服务提升。

(一)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体系,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加快内部控制管理,对岗位设置、流程设置、管理设置、监督设置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切实完成审计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二)严格社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的检查力度,不断提升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三)健全运营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对外投资、股权变动、资金拆借等规章制度,强化对外投资、大额资金、股权流转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及风控机制。

(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监事会在战略制定、考核机制、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聚焦为农服务主业,寻找符合社有企业投资方向的新项目、新业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服务“三农”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杭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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