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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 01- 1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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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杭州市审计局对我社原理事会主任方月仙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公告


 20207月至9月,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社原理事会主任方月仙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11月16日,我社收到审计反馈报告以后,迅即行动,全面整改,于2021年1月15日向中共杭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审计局递交了整改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明确责任,分工到人抓整改。审计反馈后,市供销社党委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专题整改方案,列出清单任务。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了一名社领导负责一家企业,主动对照清单、认领整改任务,带头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各处(室)负责人、本级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整改工作中去。

(二)端正态度,全力以赴抓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责任处室提出整改措施,供销集团和相关处室协同配合,做到整改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完成时间明确,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问题导向,分门别类抓整改。对于审计提出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化管理”和“项目化销号”,由分管领导牵头每周一汇报一评议。目前已起草完成了涉及参控股企业管理、财务内审、风险防控、资产监管等各类制度和企业章程14项,拟废止1项,强化社有资产管理。截止2021年1月15日,下属公司或企业负责人已上缴归还或调整入账各类资金2137.91万元,其中单位上缴1010.88万元、个人主动上交或归还借款1127.03万元,入账土地和房产39处,启动债权诉讼1起。市供销社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责任和纪律规矩意识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三位一体”改革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结合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社代拟并推动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217号),明确了我市“三位一体”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措施和保障举措等硬指标,服务我市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1、针对农业生产服务方式亟待加快转型问题,我社从巩固农资主业、拓展服务领域及积极谋篇布局等方面进行整改,筹划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农产品现代供销体系、农业金融服务、农资废弃物回收利用等为农服务体系。

2、针对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未有效建成问题,目前已终止杭州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行,做好本级及下属分公司的注销、清算或股权转让等工作;同时制定了《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项目投资的事前计划论证、事中监控管理、事后投资评价等全过程监管,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针对农信担保为农服务作用不够明显问题,市供销农信融资担保公司正在积极拓展“农户贷”等新业务,同时通过开辟银担合作及数字化管理,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合作关系,促进融资担保涉农业务批量化和规模化发展,扩大为农服务覆盖面。至2020年年底,在保余额6.05亿元,涉农比例达到了76%

4、针对农民合作基金引导作用不强问题,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要求,逐步调整杭州市农合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职能定位和为农服务经营方向,立足农产品流通领域,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构建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新格局,切实发挥农民合作基金引导作用。

5、针对农合联会员发展进度有待加快问题,市社进一步优化会员管理。制定《杭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会员管理。

(二)目标任务完成不够理想问题的整改

1、针对新型庄稼医院未实际运行问题,目前已建成杭州市新型庄稼医院总院及服务体系展示中心,市总院已经与17家庄稼医院实现网上对接,在线拥有专家306名,在线企业(门店)140多个,在线商城展示产品160多个。庄稼医院平台各项为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作用正逐步发挥。

2、针对淡季储备任务未完成问题,经市社核查,企业

已退回多补贴的淡季储备资金上交市财政局。已制定出台《杭州市本级农资应急储备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农资应急储备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社有企业重大投资事项缺乏监管,存在重大损失风险问题,市供销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社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通知》、《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股权、债权、金融类投资项目、对外担保或借款等风险监管,切实防范企业投资、经营、市场等风险。

2、针对董监事派驻制度未执行到位问题,市供销社深入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杭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重大事项的审核、备案,董事会管控等要求,逐步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修定了《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外派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派驻董事、监事管理及其履职要求。

3、针对下属企业薪酬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从2021年起,废止《杭州市供销社联合社本级社有企业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实施与预决算相结合的薪酬考核体系。

(四)对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社有房产经营使用监管方面,一是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各企业对现有房产进行全面盘点,完善管理台帐;二是修订完善《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评估和公开出租程序,进一步规范本级社有企业房产出租行为;三是公开招租,对租期已到期的房产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并对外公告招租或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招租。

2、针对下属社有企业股权变更未经评估及公开挂牌问题,制定《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社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社有资产交易程序,督促下属社有企业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公开竞标、公示等程序。严格审批管理权限,加强社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社有资产长期滞留账外问题,对本级改制社有企业剥离资产及房产收益进行全面盘点核查,39处土地和房屋改制资产及下属6家社有企业账面上的房改房售房款、物业维修基金收入共计964.07万元在中汇公司账面反映,基本理顺了改制企业剥离资产的权属关系。

4、针对供销合作社基金提取使用不合规问题,市社修订了《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资金使用中更加突出为农服务主业,严格规范提取使用程序。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市供销社培训费、会议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市社机关培训、会议的组织审批、财务报销等流程,强化内部管理。

2.针对社属企业接待费、差旅费列支不规范、超标准购买公车等问题,已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配合纪检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继续着力在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上下功夫,切实推进从严治社,推动供销事业发展,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一)借势借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坚持“治病要治根,寻处要寻源”的理念,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体系,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理顺职责关系,增强供销集团对成员企业的战略引领、资源调配及监管能力;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流程设置等内部管理,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二)持之以恒,着力深化作风建设。通过审计整改工作,推动我社高标准完成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任务,持续深化从严治社,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坚持的铁规矩硬杠杠,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三)统筹兼顾,推动供销事业发展。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我市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将审计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持续深化“三位一体”综合改革,打造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结合起来;与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力度,筑牢供销事业产业基础结合起来。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供销事业再上台阶的新动能,为我市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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