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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8- 02- 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农资商品库存及价格情况实行旬报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供销社、市农资有限公司、各信息员联系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在《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保障农资供应,稳定农资价格”的讲话、全国总社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春耕期间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供销社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测结构性改革,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为根本,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足量供应、质量安全和价格的相对稳定,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经市社研究决定,在农资商品主要供应季节(2017年4月至8月)实行旬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旬报的范围:各区、县(市)农资公司,市农资有限公司,各农资信息员联系点。
二、报的主要内容:1、农资企业:化肥、农药、农膜库存,主要农资商品批发销售价格(时点数);2、信息员联系点:主要农资商品零售价格(时点数)。
三、旬报的报送时间:2017年4月起至2017年8月底止,共5个月。
四、旬报的上报时间和上报方式:为每旬旬后次日17:00前。通过农民信箱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报表报至杭州市供销社业务发展处,联系人:王琳俊,电话(传真):87810720,邮箱:1466031843@qq.com。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旬报工作,按《杭州市供销社农资商品库存与价格旬报表》、《杭州市供销社农资价格旬报表》的内容要求,及时报送,并将落实部门和人员以及联系电话告知杭州市供销社业务发展处。
附件:
1.杭州市供销社农资价格信息联络员单位名单
2.杭州市供销社农资价格旬报表
3.杭州市供销社农资商品库存与价格旬报表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3月27日